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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学校办公室 于 2026年09月27日 发布在分类 / 校内通知 下,并于 2026年09月27日 编辑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初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以扎实的统计数据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晋教发函〔2026〕1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教育统计工作重要意义

      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牢固树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理念,压紧压实统计工作责任,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问题,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坚持依法统计,扎实开展统计填报各项工作

      严格执行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统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统计指标,认真做好教职工、学生、校舍、资产、财务等基础数据采集、梳理、核对工作,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强化表内、表间数据逻辑校验,做好交叉比对,严把数据采集、初审、复核关口,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

      三、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统计质量管控体系

      压实统计工作岗位职责,健全学校、部门、填报人员三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全面落实业务初审、部门复核、学校终审多级审核制度,严把数据入口关、逻辑关、质量关。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规范统计台账及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规范、可查、可溯,持续夯实统计数据质量根基。

      四、细化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及时间

      1.数据统计调查内容。主要调查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班级数、学生数、教职工数、校舍、资产和基本建设投资等指标。

      2.数据统计调查时间。时点指标填写本学年初(9月1日起)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时期指标填写上学年初至学年末(上年9月1日至本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

      (二)统计工作流程

      统计工作流程采用自上而下逐级布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的方式。数据统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具体填报的方法。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统计人员建立账号并赋权,各部门统计人员登录自己账号将本部门所填报的数据进行系统录入、校验  根据校验结果进行数据修改后再次录入,经部门负责人最后审核后提交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提请校务会,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三)统计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9月22日-9月26日)

      学校办公室拟定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成立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解,组织部署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数据采集阶段(9月26日-10月12日)

      各部门兼职统计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全部数据的填报,并将本部门数据变化情况说明、上下年变动情况对照表以及数据佐证材料完成后报送学校办公室。

      第三阶段:数据分析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校验,并对我校数据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第四阶段:数据审议阶段(10月17日-10月20日)

      学校办公室整理上报数据并提请校务会进行数据审议通过后上报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阶段:数据预审阶段(以教育厅具体通知为准)

      学校办公室通过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我校数据的上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料报山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六阶段:数据终审阶段(以教育厅具体通知为准)

      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反馈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接到任务后对涉及数据进行核查及问题数据的修订及再次上报工作。

      第七阶段:归档工作(数据汇总完成后)

      公开使用数据以教育部集中审核汇总后下发的数据为准。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后,做好相应统计资料的存档工作,按要求学校电子数据资料和纸质统计调查表应永久保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

      五、严明工作要求,确保统计落地见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保障统计工作质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重点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研究指导,为开展教育统计工作配齐人员力量,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二)强化协同联动,严把统计报送关口

      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吃透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后开展数据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避免数据漏报、错报和重复上报。各部门要打破工作壁垒,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同向发力,必须树立全校“一盘棋”思想。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提交的所有数据、支撑材料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上报。各部门请于10月12日前将统计报表纸质版及佐证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送至学校办公室机要室。

 


  附件1:山西工商学院2026年教育事业统计任务工作分解表.doc



  附件2: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pdf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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