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毕业实习相关管理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实习组织与信息化管理
(一)实习形式与审批管理
1.毕业实习原则上以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开展分散实习。确需开展分散实习的,由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学院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岗位内容,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组织、管理学生实习。
2.所有实习学生必须签订“学校—单位—学生”三方实习协议,厘清三方权责。集中实习开展前,学院须实地评估实习单位安全条件与岗位专业匹配度;分散实习执行“一人一档”,完整留存单位资质、岗位说明书、学生审批材料。
3.实习时长严格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全部实习任务原则上应在2027年4月中旬前完成。个别因考研、考公等特殊情况需调整实习时间节点的学生,需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的流程办理,实习总时长不得低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标准,经审批可适度延后实习结束时间。
(二)校友邦平台使用要求
1.学院实习负责人做好校友邦平台信息维护,使用系统已创建的实习计划,完成指导教师关联配置,常态化监管本院学生实习全过程。
2.指导教师通过校友邦平台跟踪学生实习动态,及时批阅周(日)志,协调解决学生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实习学生须通过校友邦平台按规定完成考勤,打卡时需通过校友邦平台完成人脸核验并结合定位校验。考勤数据自动存入平台,纳入实习过程考核,打卡异常、弄虚作假会影响实习成绩。
4.学生须按时在校友邦平台中提交实习周(日)志,并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
5.教务处将通过校友邦平台开展定期督查,强化实习过程线上监管。
(三)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
依据教育部工作要求,以校友邦平台实习数据为基础,按时完成202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相关数据归集、校验与上报,严格落实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实习结束后按平台操作规范完成数据报送。
二、抓实实习安全教育与风险防控
(一)落实岗前安全教育
实习启动前组织全体实习师生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涵盖人身财产、消防、交通、应急避险等内容,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须重新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二)强化网格化过程管控
落实实习安全网格化管理,选聘学生网格员;重点强化分散实习学生管理,执行学生每周汇报、每月安全小结制度;完善“学校—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四方信息反馈机制,校内指导教师每周至少开展1次信息同步。
(三)维护学生实习权益
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向学生收取押金、培训费、管理费等费用,扣押学生证件。如发生劳动纠纷、权益受损情况,学院须第一时间介入协调处置。
三、强化实习教学与过程质量管控
(一)严格实习岗位审核
毕业实习岗位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不得以简单劳务、志愿服务替代专业实习,严禁安排学生从事高危、违规岗位工作。各学院应加大访企拓岗力度,扩充专业对口实习岗位供给。
(二)落实校内外双导师制度
校内指导教师保证指导频次,认真批阅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关注学生考勤情况;加强与企业导师定期沟通,协同化解学生岗位适应、实操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
(三)健全过程反馈机制
各学院应全面落实“学生周报、指导教师月报”制度,及时梳理实习中存在的问题,逐项推进整改,杜绝“只交报告、没有实践过程”的形式化实习。各学院可通过会议、简报等方式通报实习进展,在实习结束及时总结、梳理问题,持续改进实习工作。
(四)完善实习考核评价
各学院需根据学生实习周志质量、在岗表现、阶段性实践成果,科学合理制定实习考核标准。学院须在实习启动前公布明确、可执行的考核标准,并同步告知实习单位及学生。
四、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一)提升基地利用率
优先安排学生前往已签约基地实习,原则上每个学院现有基地每学年均需安排学生。依托本次毕业实习开展基地拓展建设,主动挖掘匹配度高、有合作潜力的新基地,持续扩充优质基地储备,落实新增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比例不低于20%、年均接收实习学生人次增长10%的建设目标。
(二)动态评估基地成效
定期对现有实习基地开展自我评估,实行动态调整。每个学院重点建设不少于2家示范性实习基地,培育校企协同育人亮点。
(三)积极探索共建共享型实习基地的建设
支持多主体共建、成本共担,建设集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提升、企业员工培训于一体的共享实习平台,着力推动30%的基地实现实习实训、技术研发、创新创业等功能多元化。有条件的学院可联合行业企业、科研机构构建行业育人共同体,促进校企信息、人才、技术资源互通,拓展开放实习实践场景,健全协同育人长效运行机制。
五、做好材料报送、档案管理及实习宣传
(一)按期报送前置工作材料
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实习工作,于2026年10月24日前报送本院2027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实习安全网格图(电子版+纸质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规范实习档案留存归档
实习全程做好档案留存。三方协议、安全教育记录、审批材料、周志报告、回访核查记录、平台过程数据等,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做到材料完整、过程可追溯,实习工作全部结束后统一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三)加强实习素材归集与宣传报道
各二级学院系统收集实习相关业务数据、文字稿件、图片、音视频等各类素材;深度挖掘实习生典型案例,做好实践教学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实习育人成效。
联 系 人:杜 涛 赵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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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