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工商院〔2026〕1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工商院质〔2026〕3号)要求,学校已进入审核评估整改中期检查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责任部门及配合单位。
二、检查重点
(一)整改任务推进进度
对照《整改任务台账》,检查各项整改举措是否按计划推进、预期成效是否达到,重点核查“2026年12月中期节点目标”完成情况。
(二)制度类整改措施落实质量
检查修订完善或新建的制度是否已正式发布实施、是否形成闭环管理机制、能否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运行并发挥规范作用。
(三)整改成效与问题排查
系统对比整改前后核心数据指标和教育教学关键环节的实质变化,综合研判整改措施是否落地见效、整改目标能否保质保量完成。
三、检查方式
(一)任务自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整改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台账》,对2025年12月至2026年11月评估整改工作开展自查,总结整改措施落实、目标达成和整改成效情况,填写《山西工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表》(见附件),形成审核评估整改中期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并于2026年11月2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中心邮箱:sxtbutqmac@163.com。联系人:王芳、杜俞萱;电话:0351-5278852。
(二)意见反馈
学校将适时组织专家随机抽查报送的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并及时反馈检查意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闭环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聚焦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既定目标及时查缺补漏,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推进力度、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到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整改与日常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等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二)严格销号,闭环管理
对按计划完成且符合标准的整改任务及时予以销号;对未按进度完成的项目,责任部门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延误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及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山西工商学院
2026年10月12日